5月21日上午,定远县藕塘镇司法所联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走进藕塘小学,以“民法典对未成年的守护”为主题,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律课。
“不满8周岁可以将自己的压岁钱无偿捐赠吗?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靠自己挣的钱给爷爷奶奶买礼物吗?”主讲人通过一个个具体事例向同学们阐述,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并围绕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等有关内容,以问答的形式引导同学们思考、互动,以案释法,深入浅出地剖析了《民法典》中涉及未成年人法律知识,积极鼓励同学们做一名合格的法治中国践行者。 此次《民法典》宣讲,进一步强化了广大青少年对《民法典》的认知和理解,增强了青少年运用《民法典》维护自身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,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信心!孩子们表示会继续弘扬法治精神,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民法小先锋。(李国庆、李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