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岗乡以繁荣农村文化,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为目标,以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、农村文化活动、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和农家书屋运行维护为具体内容,采取“四项保障”措施,积极落实农村文化民生建设专项补助,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,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。
一是强化领导“双保障”。
建立和完善文化主管单位与地方乡镇政府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,强化领导双保障机制,及时协调解决文化民生实施中的出现的问题。
二是落实文化民生“资金保障”。
主管单位强化文化民生资金筹措,中央财政补助50%,省级配套30%,县配套20%,按照各项活动的补助标准,由省、县财政1:1分担,足额划拨到位,确保文化民生资金保障到位。
三是规范化程序“管理保障”。
以县文广新局为文化民生实施主体,范岗乡人民政府参与组织,乡文化站承办落实,根据本乡实际情况,结合美好乡村建设,制定落实文化民生工程细则,规范管理程序,整合资金,积极组织实施,保障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。
四是强化督查“监督保障”。
县、乡两级构建部门联动机制,强化年中抽查,年末督导。通过严格的督导与验收程序,确保工程建设按质按期完成,使文化民生工程成为群众欢迎、社会满意的惠民工程。(范岗乡 刘美 王军 孙维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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